普洱茶的國家標准定義-普洱茶的國家標准定義介紹
普洱 茶的國家標准定義文章爲你介紹普洱 茶的国家标准定义 的想关知识。
2003年3月1日實施的《普洱 茶雲南省地方標准》中,規範了普洱 茶的定義:“普洱 茶是以雲南省一定區域內的雲南大葉種曬青毛茶爲原料,經過後發酵 加工成的散茶和緊壓茶。其外形色澤褐紅;內質湯色紅濃明亮,香氣獨特節香,滋味醇厚回甘,葉底褐紅。”
這個定義包括了以下四個方面的內空:
三、普洱 茶的加工工藝是獨特的後發酵 工藝,包括了自己然後發酵 工藝和人工渥堆後發酵 工藝兩種。
四、普洱 茶的理化指標必須符合《普洱 茶雲南省地方標准》,即:外形色澤褐紅;內質湯色紅濃明亮,香氣獨特陳香,滋味醇厚回甘,葉底褐紅,
2008年12月1日,又一新普洱 茶國家標准開始正式實施,這個國家標准給普洱 茶的定義是:
普洱 茶必須是以地理標志保護範圍內的雲南大葉種曬青茶爲原料,並在地理標志保護範圍內采用特定的加工藝制成的,也是形成雲南普洱 茶的原因。
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規定,普洱 茶地理標志産品保護範圍是:雲南省普洱 茶市、西雙版納、昆明等11個州市所屬的639個鄉鎮。不在地理標志保護範圍限定的地區生産的茶不能叫普洱 茶。雲南的茶葉企業到地理標志保護範圍以外的地區購買茶青,以此爲原料做成的茶也不能叫普洱 茶。到2008年9月底,雲南省一共有852家茶葉生産加工企業獲得了食品生産許可證,按規定,目前只有這些企業生産的、並貼上“地理標志産品”的茶才是真正的普洱 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