蒸青團茶制法工藝的曆史
明洪武十五年(公元1382年),明朝平定雲南後,派軍戍邊,並讓中原、江南大批民戶到邊地屯墾,分爲"軍屯"、"民屯"、"商屯"三種,隨大批外來移民的遷入,帶來了中原地區先進的蒸青 團茶制法。
明萬曆年未年,謝肇淛(公元1567~1624年),在《滇略》記載:"滇苦無茗,非其地不産也,土人不得采取制造之方,即成而不知烹瀹之節,猶無茗也。昆明之太華,其雷聲初動者,色香不下松蘿,但揉不勻細耳。點蒼感通寺之産過之,值亦不廉。士庶所用,皆普茶也,蒸而成團,瀹作草气,差胜饮水耳",这是"普茶"一詞最早出現在文字記載中。
從"士庶所用,皆普茶也"這短短八個字中,我們可以得知在明萬曆年間,"普茶"作爲一種商品,已廣爲流通,被當時雲南各階層所普遍接受,已經是一種暢銷商品。
"蒸而成團"四字则指出了当时普洱 的加工形式有所改进,已由唐朝时期的"散收,无采制法"演变成了将鲜叶蒸揉后制为團茶形式,但制茶技術有缺陷,被當時中原人士認爲是"不得采取制造之方"、"差勝飲水耳"。
其後,方以智于明朝未年撰稿的《物理小識》(公元1664年)載:"普洱 茶蒸之成團,西蕃市之。"此处已明确提出"普洱 茶"之名,並指出普洱 茶在当时已远销"西番",制法为"蒸之成團",而此时距清朝设普洱 府尚有百年。
參考《普洱 建置曆史沿革》:"古普洱 地方至元朝未獨立設府也無"普洱 "地名。到明朝洪武十六年(公元1383年)起用"普耳"爲名。明朝萬曆年間(公元1573年-1620年)改稱"普洱 ";又據明:李元陽撰萬曆《雲南通志》(公元1574年)卷十六"貢象道路"載:"由景東曆赭樂甸行一日至鎮源府,又行二日始達車裏軍民宣慰使司之界,行二日車裏之普耳,此處産茶。一山聳秀,名爲光山。有車裏一頭目居之。",而乾隆年間趙學敏所撰《本草綱目拾遺》(公元1765年)一書亦載:雲南志:普洱 山在車裏軍民宣慰司北。其上産茶,性溫味香,名普洱 茶。
至此可知,"普洱 茶"得名之初是以地得名,其名隨地名更替,當時的普洱 茶應是指車裏軍民宣慰使司(駐今景洪縣景洪,轄地較今西雙版納略闊)轄地普洱 (今普洱 縣)所産之茶。且由車裏軍民宣慰使司派遣一頭目加以管理,遠銷西蕃等地,制法參考了中原傳入的較先進的蒸青 團茶制法,已有所改進,但技術有待提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