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洱茶曆史源流和工藝
乾隆年間趙學敏所撰《本草綱目拾遺》(公元1765年)一書亦載:雲南志·普洱 山在車裏軍民宣慰司北。其上産茶,性溫味香,名普洱 茶。
至此可知,“普洱 茶”得名之初是以地得名,其名隨地名更替,當時的普洱 茶應是指車裏軍民宣慰使司(駐今景洪縣景洪,轄地較今西雙版納略闊)轄地普洱 (今普洱 縣)所産之茶。且由車裏軍民宣慰使司派遣一頭目加以管理,遠銷西蕃等地,制法參考了中原傳入的較先進的蒸青團茶制法,已有所改進,但技術有待提高。
明太祖朱元璋曆行“茶馬政策”,于洪武二十四年(公元1391年)下诏“廢團茶,興葉茶”,促進了炒青綠茶的發展。但雲南地處邊垂,未經中原統治,並未受其影響。
至明末清初,西南各省屢遭兵燹戰亂,清人揮兵南下平定三藩之亂後,重建統治秩序,恢複和發展原有的農業生産,又一次帶來中原先進的制(炒)茶技術。
公元1644年清朝建立後,雲南各地先後收歸清政府統治,雍正四年(公元1726年),清政府指派的雲南總督鄂爾泰在雲南推行“改土歸流”政策,雍正七年(公元1729年)設置普洱 府治于甯洱,列普洱 茶为貢茶,獻于皇室,使普洱 茶进入了一个历史上的輝煌时期。
清人倪蛻于《滇雲曆年志》(卷二)(公元1737年)記載:“雍正七年己酉,總督鄂爾泰奏設總茶店于思茅,以通判司其事。六大山産茶,向系商民在彼地坐放收發,各販於普洱 ,上納稅課轉行,由來久矣。至是以商民盤剝生事,議設總茶店,以籠其利權。于是通判朱繡上議,將新舊商民悉行驅逐,逗遛複入者俱枷責押回。其茶令茶戶盡數運至總店,領給價值,私相買賣者罪之。稽查嚴密,民甚難堪。又商販先價後茶,通融得濟,官民交易,緩急不通。且茶山之于思茅,自數十裏至千余裏不止,近者且有交收守候之苦,人役使費繁多,輕戥重秤,又所難免,然則百斤之價,得半而止矣。若夫遠戶,經月往來,小貨零星無幾,加以如前弊孔,能不空手而歸?小民生生之計,只有此茶,不以为资,又以为累。何况文官责之以貢茶,武官挾之以生息,則截其根,赭其山,是亦事之出于莫可如何者也。”
在雍正七年,雲南總督鄂爾泰奏請朝庭,于思茅廳選址設立官辦的茶葉總店,指派朱繡任通判之職,親自掌管總茶店,對普洱 茶實行專賣制,六大茶山所産之茶,茶農采制後需全數運交位于思茅的總茶店,待选办貢茶入貢后方分由民间贩卖。
雍正十二年(公元1734年)的官方文告《禁壓買官茶告渝》中有“每年应办貢茶,系動公件銀兩,發交思茅通判承領辦送”的文字,可知當時的普洱 茶,雖産于六大茶山,但是集中于思茅集散,貢茶采辦亦在思茅。
清朝以來,普洱 茶進入一個曆史的極盛期,清·阮福《普洱 茶記》(公元1825年)謂之:“普洱 茶名遍天下。味最酽,京師尤重之。”安徽茶葉網ahcyw.n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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